关于贯彻落实集团《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十条强制性规定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07-24


各单位、部门、项目:

为贯彻落实城建集团《关于印发<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十条强制性规定>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提升办公居住环境,规范各层级、部门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履责行为,特转发关于印发《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十条强制性规定》的通知给你们,望认真学习,严格遵照执行。

请各单位、部门、项目严格按照规定遵守执行,规范各层级安全管理履责行为,配备符合规定数量的管理人员,定期自检、排查隐患,综合办每月将进行定期检查,并于年底进行考核。